【馮永業涉貪】馮永業與賭王姨仔美國偷情照曝光 搭膊撓手證親密關係
發布時間: 2019/05/29 14:05
最後更新: 2019/05/29 16:53
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的丈夫、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收受賭王何鴻燊姨仔陳婉玉51萬元利益案今於區域法院續審。馮一方傳召負責涉案雍景臺單位交易的地產代理任辯方證人,代理於庭上披露,馮永業夫婦於8年間透過物業投資淨賺2,397萬元,馮及陳兩人睇樓時卿卿我我。
辯方今日(29日)傳召時任利嘉閣地產代理吳鳳萍作供,吳供稱約於2000年認識首被告馮永業(55歲),自此兩人保持聯絡,馮於過往曾透過她買入至少10個單位,而馮亦曾帶同妻子馮程淑儀一同睇樓。直至04年,馮首次帶同次被告陳婉玉(62歲)一同睇樓,而吳感覺兩人為情侶關係,因為睇樓期間不時見二人卿卿我我。
吳供稱為陳處理的物業交易,均由馮負責安排,包括睇樓及與業主還價等,而她亦有按馮的指示,向陳提供經紀佣金折扣。至於涉案的羅便臣道雍景臺單位,吳表示馮一早前往睇樓後,再安排陳於2004年9月23日前往睇樓,而吳並沒有與馮簽署「睇樓紙」,是因為「生客先會簽」。
吳續指,她於2004年9月28日與陳再次前往睇樓,並於當日黃昏在陳的座駕上簽妥臨時買賣合約,同日稍後,她收到馮的來電指,
陳小姐唔係好想要呢個單位,唯有我幫佢哽咗佢。
吳遂安排與業主更改買家。被問及陳以支付訂金的支票,吳供稱由於支票已交給賣家,為免麻煩,於是她提議毋須取回支票,著兩被告自行處理。
吳又於庭上披露,根據土地註冊處紀錄,馮於1996至2004年間與妻子透過買賣物業,10個交易中僅一次虧蝕,共淨賺2,397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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